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强我校社团建设,提高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社团发展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现决定开展社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聘期满一年的社团指导教师。
二、评选名额
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名额为17名(社团总数的2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社团活动组织能力和管理经验,能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对社团成员进行有效指导,促进社团活动的创新与发展;
3.在指导社团过程中,能够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近一年内指导的社团活动有显著成效,获得校内外认可或奖项;
5.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6.指导学生社团获得国家级奖项,根据奖项内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四、评选程序
(一)教师自荐或学院、社团推荐
1.申报时间: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7日。
2.各社团依据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认真填写《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度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申报社团所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同时提交5张以上指导社团活动的5寸照片,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逸夫楼A座217创新实践与社团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nustb@163.com。
(二)集中评审
1.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负责老师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2.评审主要考查申报教师是否符合评选条件。评审过程中,将特别关注教师的指导成效和社团活动的创新性。
3.对于申报表不合格的教师,将及时通知本人并说明原因,允许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或提出申诉。
4.社团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社团指导教师做出不承认其社团指导教师工作经历且予以解聘的决定。
(三)公示
1.评选结果会在校团委官网挂出公示,并对“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获得者进行表彰。
2.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出申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和评议。
五、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信阳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团要高度重视本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积极参与评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评选办法,精心组织实施。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各社团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核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
3.树立典型,强化宣传。切实做好“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的后期宣传工作,切实加强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引领功能,推动高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共青团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信阳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