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共青团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总结我校近年来团学工作成果,规划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方向,经校团委研究,报请校党委及团省委同意,拟定于2017年5月中旬召开共青团信阳师范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暨信阳师范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层规则》)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双代会”的顺利进行,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资格
双代会的代表应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的共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者除外)、在信阳师范学院各级团组织担任团内领导职务或从事团的业务工作并保留团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在校大学生,代表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价值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
2.关心学校事业改革与发展,坚持原则,具备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团员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3.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团学活动,能积极主动并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广大青年的利益;
4.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5.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学习、工作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6.遵纪守法,未受到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
二、代表名额及分配
根据《章程》、《基层规则》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学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筹备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本次双代会代表为278人,其中双代表154人,团代表31人,学代表93人。按照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应充分考虑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青年教工、女性、少数民族学生、研究生、留学生、不同年级和专业学生、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及普通学生代表占相应总人数的比例(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酝酿讨论提名,按照多于分配给本单位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青年的意见,保证团员青年参与数量和比例,酝酿提出“双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填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经学院党委审批后向筹备领导小组上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其酝酿情况的报告。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筹备领导小组对上述预备人选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调整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没有达到多于应选名额20%标准的,选举单位可以及时向本学院党委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补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筹备领导小组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批复。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筹备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由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双代会代表选举会议,以直选或代表选举的方式,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双代会的代表(选举代表时,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并填写《代表登记表》(见附件3),经本单位党委审批后,连同代表花名册(见附件4)、选举情况报告(召开时间、参加人数、当选人票数、当选人的结构构成情况)报筹备领导小组。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筹备领导小组对各选举单位选出的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筹备领导小组批复后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