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着力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激励广大学生传承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血脉,大力弘扬顽强拼搏、砥砺前行的优秀品质,引导我校青年学子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挺膺担当、建功立业,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决定联合开展信阳师范大学第三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学习学业、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成就或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面对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并发挥模范作用;
5.往届获得过大学生“自强之星”、“校园明星”(含入围奖)荣誉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时间
2025年11月-12月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原则。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组织推荐。各学(书)院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师生代表审核,并经学(书)院党委同意后推荐1名候选人。(研究生随所在学院申报)
3.材料报送。参评者须填写《信阳师范大学第三届“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报送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正反面打印),并提供有关证书、作品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报送校团委逸夫楼A座218办公室(登记表2份和个人事迹材料2份),电子版另附(生活照、红底证件照各一张)发至邮箱xynuxyxsh@163.com。
4.事迹宣传。参评者关注信阳师范大学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校团委将对入围“自强之星”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5.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1)初评阶段。各学(书)院依据“自强之星”评选标准做好推荐选拔工作,评委将对各位“自强之星”候选人名单及事迹简介进行线上展示及投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终评阶段。线下组织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观看候选人现场演讲(五分钟以内),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候选人得票结果综合评定,现场公布获奖结果,确定第三届大学生“自强之星”10人,在校团委网站进行公示。
附:1.信阳师范大学第三届“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中共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信阳师范大学学生会
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