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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信阳师范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卢韵 [发表时间]:2026-10-27 [来源]:共青团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赓续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基因,砥砺顽强拼搏、奋发进取的意志品格,营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校园文化氛围,选树一批信念坚定、爱国笃行、勇担使命、勤学奋进、本领过硬、品德优良的学生榜样,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决定联合开展信阳师范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3.在爱国奉献、学习学业、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成就或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5.往届获得过大学生“自强之星”、“校园明星”(含入围奖)荣誉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时间

2026年11月-12月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原则。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组织推荐。各学(书)院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师生代表审核,并经学(书)院党委同意后推荐1名候选人。(研究生随所在学院申报)

3.材料报送。参评者须填写《信阳师范大学第四届“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报送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正反面打印),并提供有关证书、作品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各学(书)院审核汇总后于11月1日18:00前报送校团委逸夫楼A座218办公室(纸质版汇总表1份、登记表2份和个人事迹材料2份),电子版(另附生活照、红底证件照各一张)发至邮箱xynuxyxsh@163.com。

4.事迹宣传。参评者关注信阳师范大学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校团委将对“自强之星”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5.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1)初评阶段。各学(书)院依据“自强之星”评选标准做好推荐选拔工作。校团委将对“自强之星”候选人名单及事迹简介进行线上展示及投票,接受广大师生的评议和监督。

(2)终评阶段。线下组织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观看候选人现场演讲(五分钟左右),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候选人得票结果综合评定,现场公布获奖结果,确定本届大学生“自强之星”10人,大学生“自强之星”入围奖若干人,并在校团委网站进行公示。

五、总结表彰

1.对“自强之星”称号的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自强之星”称号的获得者每人奖励2000元奖学金,对“自强之星入围奖”称号的获得者每人奖励1000元奖学金。

2.学校将在信阳师范大学团委官网开辟专栏和专题对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3.学校将从大学生“自强之星”以及大学生“自强之星”入围奖人选中选拔人员组成宣讲团,于后期开展明星故事分享会。


附:1.信阳师范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2.信阳师范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中共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信阳师范大学学生会

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