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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占善刚教授解读《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证据制度的新发展

发布者:苏梦瑶 何世远  [发表时间]:2018-05-02 [来源]: [浏览次数]:
       (本网讯 马文珂 张玉鹏)4月25日,应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邀请,武汉大学教授占善刚于贤林讲坛作题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证据制度的新发展”的学术报告。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李文发,副院长张义明,外国语学院副书记柏孟仁,信阳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法学会10余名法官和律师莅临现场,与该院150余名师生共同参加报告会。会议由李文发主持。
        结合我国最近两次民事诉讼法改革的历程,占善刚围绕证据制度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基本制度三个角度展开论述。他从增设电子数据为第八种证据、强化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明确当事人应遵守举证期限、提升当事人陈述的证据地位、具体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五个方面详细讲解证据制度的新发展、新方向。占善刚着重阐述对证据的划分,他以法官的立场为切入点,介绍电子数据就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并非大众所认为的手机中的电子数据,并从法理学角度赋予电子数据新概念。报告会在师生和占善刚的热烈互动中圆满结束。  
        占善刚,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在多个法学权威及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90余篇,出版著作多部。